眼球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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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烟花存在产品缺陷男子在点燃烟花时突然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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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曾梁(化名),今年41岁家住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下柳村,是一位右眼完全失明,左眼视力只有0.5的残障人士,其实,邬曾梁两眼视力原本都是正常的,从没有戴过眼镜,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过年放烟花导致的第一次听说邬曾梁的这段伤痛经历,不免让人觉得不解这么大人了,怎么会被烟花所伤,并且还伤的如此严重呢?

邬曾梁有4个女儿,其中老二老三老四是双胞胎,家庭负担重,以前他和妻子都有事做,生活倒也无忧,可现在的身体状况让他的工作途径一下子变窄了。右眼失明,左眼视力只有0.5,邬曾梁说,尽管距离那场意外已经过去了两年多,可到现在他还是有点不习惯。双眼爆炸伤双眼球挫伤右眼玻璃体积血,右眼晶体状脱位右眼结膜裂伤伴异物,双眼眼眶内异物,右眼角结膜热烧伤,右眼上睑全程皮肤裂伤,左眼前房积血,这是邬曾梁受伤之后,医生对其双眼伤情作出的诊断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作为成年人,在预判和反应能力上不存在问题,邬曾梁为什么会被烟花所伤并且伤成这样呢?年2月7号是除夕,按照家族的传统。邬曾梁一家到叔叔家里过年。吃完团圆饭,邬家人一起来到房前的空地上看烟花,而放烟花的就是邬曾梁。邬曾梁说他当时就看到一道耀眼的光芒闪过,接下来就是巨大的疼痛感。

经过手术治疗,邬曾梁的左眼算是保住了,可右眼开始逐渐的萎缩。事发之后邬曾梁的亲属第一时间拨打,后来又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并对当时的烟花残骸和未燃放的烟花进行了封存。邬曾梁当晚燃放的烟花是他的堂哥从湖南省浏阳市一家花炮厂购买。一共花了多元,当地消协接到投诉之后和涉案烟花生产,厂家取得了联系。并和邬曾梁的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浏阳组织,双方当面协商,不过因为厂家认为自身的烟花没有问题,消费者的要求无法满足调解失败。

年7月7号,邬曾梁将烟花生产厂家湖南省浏阳市大瑶棠花出口花炮厂和堂兄邬良元(化名),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今后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7万多元。邬曾梁的遭遇令人同情,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他的眼睛被炸伤的呢?这就是涉案的烟花,名为“88发扇形绿尾彩时雨棕榈”。

在厂家坚称自身产品毫无问题的情况下,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以春明月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司法鉴定检验检验,检验结论该产品虽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但该烟花项目标志不齐全,未标注加工安装方法,发射高度,辐射半径,燃放轨迹等信息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品。另外,邬曾梁还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其右眼损伤被评定为7级伤残,因为涉案烟花存在产品缺陷造成了他人7级伤残,邬曾梁才向法院提出了侵权赔偿的请求,对此被告是怎么回应的?被告厂家认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受伤,是因为被告产品造成原告提交的鉴定报告认定烟花实体没有问题,这是一个标准问题,而在标志方面依据标准有误,并且让烟花是扇形烟花,已经告知了发射轨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而邬曾梁的堂哥邬良元,作为另一被告没有提出异议。

原告说是燃放被告生产厂家的烟花产品受的伤,那就是了吗?花炮厂认为,就此提供的相关证据都不能清楚证明邬曾梁的眼睛是燃放他们厂的烟花受的伤。

事发后,当地消协对涉案烟花的残骸以及未燃放烟花进行了封存,这也有利于邬曾梁收集证据。在庭审中双方第2个争议焦点就是安阳花究竟是不是合格产品存在缺陷,在被告厂家的要求下,法院委托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商业化残骸进行再次鉴定检验检验结论,涉案烟花消费类别字体高度为12厘米。未达到标准要求大于28厘米该样品“执行标准代号”“加工安装方法”“消费类别字体高度”与原告受伤均无直接因果关系。

双方第3个争议焦点,就是被告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其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按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被划分为4个等级,危险性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上市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会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ABC等级,而涉案烟花标注为b级,适应在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批发企业不得向零售经营者销售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原告认为,被告厂家将必须有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违规卖给普通消费者是造成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所以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被告厂家认为相关规定只是禁止企业不得将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卖给零售商,并没有说不能卖给消费者,另外作为成年人面对涉案烟花包装上,清楚标明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警示语,原告竟然视而不见,自身存在很大的过错。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案涉案烟花标志的不齐全,以及字体高度不达标的缺陷,会使原告对该烟花危险性的认识不充分,理解不到位,特别是涉案烟花本身危险性属于b级,生产厂家更应尽到产品标志字体方面的义务提醒。法院认为,被告厂家应对原告的受害承担赔偿责任另一被告邬良元,购买烟花是自用。不是生产者销售者,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去年的11月8号法院作出判决对原告的受伤损害被告湖南省浏阳市大瑶棠花出口,花炮厂。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计72,多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自己承担。被告邬良元,不承担本案民事责任。判决之后原告被告都没有上诉。这场耗时两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原本过年图个热闹,没想到竟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邬曾梁虽然拿到了一定的赔偿和伤害却是终身的。其实,随着社会的进步,春节里的一些老习俗老方式在日渐发生了变化,从今年开始,南昌的一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样做出了让春节更加香河之外也会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文明,更安全,更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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