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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易拉罐制爆米花女孩离世,家长该不该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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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易拉罐制爆米花女孩离世,支持家长起诉博主和平台

乔志峰

模仿易拉罐制爆米花女孩离世,其父欲状告博主和平台。山东枣庄14岁女孩哲哲模仿网络短视频,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被烧伤。9月5日,哲哲因感染过重,不幸离世。哲哲父亲在接受

荔枝新闻采访时表示:“我现在心情很沉重,我想跟短视频平台打官司,但现在官司怎么打,我心里也没有底”。记者翻看“办公室自制爆米花”的原视频,发现已删除,但相关账号还在运营。荔枝新闻联系博主及其所属公司,暂未获回应。律师认为,短视频的发布者和平台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JSTV荔枝视频)

现如今网上走红的一些视频,许多都具有一定的误导性和危险性,很容易引来模仿,特别是未成年人模仿。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如果不能及时予以规范、让责任人付出代价,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害了其他人。当然,最终是否真的起诉,取决于家长的真实意愿;而判决结果怎样,要由法院说了算、法律说了算。作为我个人,非常支持家长起诉博主和平台,也赞同律师“短视频的发布者和平台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判断。

那些潜存风险的视频,有的是个人录制,有的甚至背后有一个策划、包装、炒作的团队。有的只是为了招徕眼球、满足一下虚荣心;有的则有着明确的商业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就是为了在短视频热潮中大捞一把。由此暴露出的急功近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浮躁心态,也会对社会风气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可以毫不隐晦地说,网络视频在激发很多人的创意和潜力的同时,也是一面照妖镜,将某些人内心的无聊、无知、虚荣、浮躁、急功近利甚至贪婪无耻都激发出来、暴露出来。

以前,因模仿动画片镜头而导致的悲剧时有发生:江苏一7岁男孩模仿动画片情节从5楼撑伞跳下;在他之前,乌鲁木齐一名五岁的女孩,就自己学着动画片的样子,从家里找到一把雨伞,然后背起书包,撑开以后抓着伞从阳台上“飞”了下去。家长说孩子喜欢看动画片,尤其是爱模仿《熊出没》上窜下跳的情节。没想到,这次竟然撑开一把伞从11楼跳下,结果落到四楼平台上摔成重伤。另外,媒体还报道过其他一些事例:2岁小男孩模仿《熊出没》光头强,用斧头砍伤自己手指;7岁男孩模仿“光头强”改造风扇,左手绞进高速扇叶;两男童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玩“烤羊”,全身被烧伤等等。这样的新闻近年来此伏彼起,除了媒体曝出来的,现实中还有多少?

现在,网络视频火了,看视频的孩子多了,由此引发的问题也日益增多,甚至有超过动画片的趋势。当然,把导致事故的全部责任都归咎于动画片或网络视频,也并不完全公允,家长也存在看护不周的问题。但无论如何,有些动画片和网络视频存在值得商榷的镜头和情节,却是不争的事实。基于最起码的社会责任感,网络视频中应该自觉避免出现过分的镜头,并且一定不能出现危险的做法。有的镜头成年人看了可能“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可对单纯的孩子来说,可能就会有不良的影响。

网络视频诱发恶性事故,不仅暴露了某些视频以及视频制作者自身存在的问题,更是折射出当前视频监管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净化网络、规范管理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久前,《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策研究报告》发布,建议限制14岁以下儿童开直播、发视频,仅允许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况下使用。也有观点认为,禁止未成年人直播的年龄应以16岁或18岁为限。其实,不仅要对未成年人开直播、发视频予以限制,还应当对其看直播、看视频进行必要的限制,毕竟相关内容泥沙俱下,含有不少不适合孩子观看的内容。

很多人一直都在呼吁实行影视分级制度,窃以为网络视频管理也应参考这一思路——成年人观看的是一个版本,未成年人由家长为其设置观看另一个版本。如此一来,就能为孩子设置一道“防火墙”和安全线,由网络视频造成的不良影响和事故就能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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