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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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医德的ldquo烧伤宝rdqu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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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熟悉“职业道德”这个词。这是一个泛泛的说法,每个行业、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道德要求。比如你摆摊买东西,就不应该给人缺斤少两,这是基本的道德底线。对任何行业来说,职业道德的话语体系都对人构成一个软性的约束。

但是,在我所能穷尽的想象范围内,只有两个职业,把职业本身和道德直接关联在一起,分别形成了一个独有的词汇。

这两个职业分别是教师和医生。相应地,这两个词是“师德”和“医德”。

官员也很重要吧,官员滥用权力的负面影响也很严重,但在我们漫长的文化历史中,并没有形成“官德”这种专门名词。相反,倒是有“官威”的说法。

职业,首先是安身立命的手段,人靠干活挣钱来养家糊口。在这一点上,医生和教师也不例外,谁都要吃饭,谁都要过日子。

但是,何以教师和医生这两个职业如此之特殊,以至于被人普遍认为,从事这两个职业的人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社会应该对从事这两个职业的人给予超出社会平均水平的道德期待和道德要求呢?

这是因为,医生和教师与他们面对的对象之间,在权力上极度不对等,在信息上极度不对称。

比如你是个摆摊的商贩,虽说“买的没有卖的精”,但你能精到哪里去呢?能比经常逛菜市场的大妈精多少?想宰大妈们一刀,没那么容易。

这个规律基本上可以覆盖几乎所有职业了。就算你是卖电脑的,技术含量比卖菜高一些,但你就能随意糊弄、宰割消费者了吗?不能。卖电脑要想业绩好,得比拼服务,让顾客满意。

在职业的层面,医生和教师也可以说是服务于他们的消费者的,即病人和学生。但在这两组供求关系中,我们习以为常的那一套就失效了,我们很难想象在他们之间会有平等的或者接近平等的关系。

这是一种天然的不可逆的权力关系。这种权力关系,在医患之间表现得最为极致。

大家都看过病吧,没看过病也检查过身体吧?所以都会明白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医生让你干什么就得干什么,让你脱你就脱,别扭扭捏捏,否则要被白眼。医院,你就不再是一个“人”,而回归到了一堆器官的组合这一生物的最原始本质。

苏珊?桑塔格说,人生来有双重的公民身份,一个属于健康王国,另一个属于疾病王国。在后一个王国的领地,医生就是国王。现实世界的社会关系已经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了,讲求形式上的平等;但在医患关系中,人的社会关系还处于封建时代,而且永远也不可能走出来。

进入疾病王国,人的行为也反常了,不再是理性人。如果医生跟你说,有两种药能治你这个病,一个贵,一个便宜,但凡经济条件允许,你十有八九会选贵的那种。

现在虽然有医闹现象,但那毕竟是个别的,医院,见着医生,还不是点头哈腰的吗?在这里头,既有敬,也有畏。

教师也类似。如果你的孩子正在上学,你一定懂。我们就不要多费笔墨了。

正是因为医生和教师这两个职业由此特殊性,社会才对他们有特殊的道德期待和道德要求,我们的语言中才会有“医德”和“师德”这样的专有词汇。这是传统智慧的结晶。

不止中国如此,对这两个行业有特殊的道德要求,是全世界的惯例,是真正的“普世价值”。每个学医的人,都知道“希波克拉底誓言”吧?

一方面有特殊的期待和要求,另一方面,社会也给予了这两个职业特殊的尊重,把教师称为“人类灵*的工程师”,说什么“医者父母心”、“医者仁心”。别的行业的人有这个待遇吗?没有嘛。

反过来讲,正是因为这两个职业的特殊性,每当出现教师违背师德、医生违背医德的事件,大众才倍感愤怒。

不过,这两种情况近年来开始出现了分殊。

大家对违反师德的现象愤怒依旧。联想一下在不远的近期出现的携程幼儿园事件、红*蓝幼儿园事件、大学男老师性骚扰女学生事件,都是如此。尤其是后一种情况,只要是卷入性骚扰丑闻的大学老师,其单位都反应迅速,做出严厉处理,已经有几个“长江学者”因此而被剥夺了头衔。

可是,对医生违反医德的现象,社会的宽容度好像大得多。比如近期发生的“烧伤宝”——医院医生宁方刚——与患者互殴的事件,“烧伤宝”竟然被一票人称为英雄,当“烧伤宝”行*拘留期满后,有人在欢呼“王者归来”。

是社会大众对医生违背医德的事情不再敏感了吗?如果你去观察一下,就会明白,事实并非如此。在网上奉“烧伤宝”为英雄的,基本是开设了自媒体的医生以及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当“烧伤宝”发羊癫疯一般地辱骂病人、辱骂警察,激化医患关系时,那些通过打赏等方式对他进行鼓励的,无疑也是以医护人员这个群体为主。

这说明,医德的沦丧是一个普遍性的现象。公然践踏医德的,主要就是医护人员,“烧伤宝”是他们中的代表而已。

这是一个极为可怕的趋势。如果不加以扭转,如果像这帮失掉了医德的医护人员那样,把医患矛盾的一切责任都推给患者、推给警察,我们的医患关系只能一步步恶化下去。

故而,我仅以我个人的名义呼吁:医院至少要拿出北航处理陈小武、南大处理沈阳、中大处理张鹏的力度,给宁方刚严厉的处分。

此外,“烧伤宝”宁方刚已经不是第一次跟患者互殴了,而且数年来持续通过言论和其他实际行动撕裂医患关系。横向对比的话,其性质要比陈小武、沈阳、张鹏等人还要恶劣很多。

是故,“烧伤宝”理所应当被逐出医生队伍,剥夺其行医资格。非此,不足以作为重建医德,改进医患关系的开始。

“烧伤宝”是个“名人”,其光辉事迹很多人都知道,但肯定也有人不知道。那我们不妨简单梳理一下他的言行,看看他是不是早就不具备医德,没有了做医生的资格了。

“烧伤宝”刚从拘留所回家没几天。关于这次跟患者的互殴,警方有详细的通报,把前因后果讲的非常清楚了。

冲突的缘起是,在开药时,电脑系统出了问题,患者及其陪同的朋友到医保办询问,医保办告知,这可以由医生电话联系医保办解决。说通俗点,患者本来就没有必要跑这一趟,“烧伤宝”早点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再说通俗点,患者被“烧伤宝”当皮球踢了,无论他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对此,患者有一点怨言,是合情合理的。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烧伤宝”理应“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耐心解释,并且表示歉意。

我们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按照“烧伤宝”对患者一贯的傲慢态度,他肯定没说好听的。于是双方发生了冲突,按警方的通报描述,“烧伤宝”把陪同患者王某就医的蔡某某推出诊室,蔡踹了他一脚。这可以视为冲突的第一阶段。

随后,“烧伤宝”抄起一把敷料剪,冲到候诊区,与王某及蔡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这可以视为第二阶段。

这个时候,“烧伤宝”手里拿着家伙。“寸铁为凶”,手持敷料剪冲过去,可以视为有故意伤害的意图。故而,我以为,在这个阶段的冲突中,患者及其朋友的行为理应视为正当防卫。“烧伤宝”两根手指骨折,纯属活该。

警方的处罚决定是,对“烧伤宝”以殴打他人行*拘留十日,对蔡某某和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我认为,这个处罚是让“烧伤宝”占了便宜的。

这不是“烧伤宝”第一次跟患者打架了。年11月,“烧伤宝”跟一位带着孩子去换药的清华教师打了一架。

事发于一个周日的晚上,“烧伤宝”在急诊值班,他告知清华教师,急诊不负责换药,换药得第二天来挂门诊。关于口头冲突的部分,双方各执一词,但到了动武阶段,先动手的是“烧伤宝”。

那次动手跟患者打架,看样子没给“烧伤宝”带去任何的教训,这才有他后来的继续嚣张,以及最近这次再跟患者打架。

特别要说一下,在“烧伤宝”卷入的这两起互殴中,对方都不是所谓的“医闹”。医院打起来了,就一定要叫他们“医闹”的话,他们也是被“烧伤宝”这种没有医德的医生逼出来的“医闹”。

除了跟来看病的人互殴,“烧伤宝”还通过其自媒体(微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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